关于共青校区青年创业园申报入驻项目的通知
上传: 本站     更新时间:2018/5/5 23:37:55     阅读: 7161

各系、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业能力,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利用学院提供的创业条件,积累创新实战经验,培育小微企业群,打造小微企业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取得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成果。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共青校区青年创业园项目入驻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符合我校学科与专业发展方向;

2、创业项目的发起人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良好的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并自愿接受学校的管理;

3、具有企业章程和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4、创业项目应至少拥有1名创业导师;

5、不鼓励餐饮食品类等一般性项目进驻园区(不得与共青校区现有的经营个体重复)。

二、提交资料

1、创业项目申报表

2、创业项目计划书

三、时间安排

1515--530日,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

2531--67日,各院系审核项目申请情况,汇总后统一纸质文档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服务中心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348673568@qq.com

368--620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复审结果交由主管院领导批准,并经院务会通过之后进行公示;

4、625--630日,组织相关创业项目入驻青年创业园。

四、项目支持

1、学院将对申报项目团队进行相关的创业辅导和培训。

2、入园项目可获经营场地免费使用权(原则上为一年,一年之后进行考核,考核合规可申请继续使用);

3、可同时作为学院优先推荐项目参加省市各类创业比赛;

4、成功注册的入园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相关要求

1、各院系充分发动本院系学生参加创业实践;

2、各院系应对创业项目进行严格初评,筛选出较为成熟的项目。

联系人:许丽萍、叶家飞  电话:0791-88507981

地址:青山湖校区:双理楼一楼东106室;

 共青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4

附件1青年创业园入驻项目申请表

附件2项目计划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