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上半年江西省艺术规划课题结题或变更重要事项的通知
上传: 本站     更新时间:2019/5/24 15:53:34     阅读: 3661

接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办通知,从即日起开始受理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重要事项变更和结题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重要事项变更事宜

省艺术科学规划办分上、下半年集中受理重要事项变更。集中受理时间是每年的5月和11月。此次请需办理老师将参加年重要事项变更的材料于2019531日前交于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办理变更的项目必须是2017年(含2017年)以后的立项的。再此之前的项目不办理变更和延期等业务。负责人如需对课题成员、结题时间等做出变更请填写《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表》(该表格需一式三份)。

二、结项事宜

1.基本条件:原则上两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可申请结项审核。各单位应严把初审关,不符合基本条件的结项材料不予受理。

2.免予鉴定的条件: (1)研究成果获得省艺术科学规划办颁发的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其它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省文化厅采纳吸收的。

3、有关材料要求:
  结项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评审书》、《鉴定结项审批书》、《课题立项通知书》、论文及其他成果的复印件。如果有事项变更的课题,必需附有省艺术科学规划办审核通过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否则不予受理。以上材料均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本

结项材料封面抬头为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材料,装订时第一页为目录,之后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立项通知书》、《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鉴定结项审批书》、论文及其他成果的复印件。以上每份结项材料的填报要求,具体见其填表说明相关材料请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三、结题材料受理

2016年(含2016年)以前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题,否则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办将做撤项处理。此次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和结题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530日。受理地点为知行楼419办公室。联系人刘洋,电话0792-3561725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9524

附件一: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二:关于开展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