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实行包干每人每年100元,每年入学报到注册后由共青市医保打到学生本人的社会医疗保障卡内;同时商业保险公司只报销学生的意外伤害门诊费,普通疾病门诊费(含急诊)不报销。
2、住院:学生住院费用先报销大学生城镇医保,然后把相关材料复印件再由商业保险公司报销剩余部分。学生在九江辖区内住院费用可直接在医院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如无医保卡或九江辖区以外住院,费用先需学生垫付,再把相关材料送学院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共青市医保局报销所需材料按照以下要求依次排序:
原件部分:学院证明书→医院原始发票→病人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诊断书)→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意外事故核定表(排外表)→转诊单(异地就医)→转院证明(九江范围内住院不需要)。
商业保险公司所需材料复印件:医院原始发票复印件→病人费用总清单复印件→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疾病证明书(诊断书)复印件→意外事故核定表(排外表)→转诊单(异地就医)→转院证明(九江范围内住院不需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或者存折复印件。
3、受理时间及地点:
①大学生城镇医保报销材料每星期二下午2:00-5: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窗口受理。
②商业保险学生每月15日(如逢双休日就顺延到下一周的星期一)上午的9:00—11:00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咨询处,有人寿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等候受理材料。
联系电话:86618237 报案电话:95519
龚峰13970909397
注:共青校区社会医疗保障卡适用范围:九江市下辖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德安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瑞昌市、共青城市、庐山市等2区、8县、3县级市。